大传
礼:不王不禘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。诸侯及其大祖,大夫士有大事,省于其君,干祫,及其高祖。
牧之野,武王之大事也。既事而退,柴于上帝,祈于社,设奠于牧室。遂率天下诸侯,执豆笾,逡奔走;追王大王亶父、王季历、文王昌;不以卑临尊也。上治祖祢,尊尊也;下治子孙,亲亲也;旁治昆弟,合族以食,序以昭缪,别之以礼义,人道竭矣。
圣人南面而听天下,所且先者五,民不与焉。一曰治亲,二曰报功,三曰举贤,四曰使能,五曰存爱。五者一得于天下,民无不足、无不赡者。五者,一物纰缪,民莫得其死。圣人南面而治天下,必自人道始矣。
立权度量,考文章,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异器械,别衣服,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。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:亲亲也,尊尊也,长长也,男女有别,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。
同姓从宗,合族属;异姓主名,治际会。名著,而男女有别。其夫属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;其夫属乎子道者,妻皆妇道也。谓弟之妻「妇」者,是嫂亦可谓之「母」乎?名者人治之大者也,可无慎乎?四世而缌,服之穷也;五世袒免,杀同姓也。六世,亲属竭矣。其庶姓别于上,而戚单于下,昏姻可以通乎?系之以姓而弗别,缀之以食而弗殊,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,周道然也。
服术有六:一曰亲亲,二曰尊尊,三曰名,四曰出入,五曰长幼,六曰从服。从服有六:有属从,有徒从,有从有服而无服,有从无服而有服,有从重而轻,有从轻而重。
自仁率亲,等而上之,至于祖,名曰轻。自义率祖,顺而下之,至于祢,名曰重。一轻一重,其义然也。
君有合族之道,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,位也。
庶子不祭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,不继祖也。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。有百世不迁之宗,有五世则迁之宗。百世不迁者,别子之后也;宗其继别子者,百世不迁者也。宗其继高祖者,五世则迁者也。尊祖故敬宗。敬宗,尊祖之义也。有小宗而无大宗者,有大宗而无小宗者,有无宗亦莫之宗者,公子是也。公子有宗道:公子之公,为其士大夫之庶者,宗其士大夫之适者,公子之宗道也。绝族无移服,亲者属也。
自仁率亲,等而上之,至于祖;自义率祖,顺而下之,至于祢。是故,人道亲亲也。亲亲故尊祖,尊祖故敬宗,敬宗故收族,收族故宗庙严,宗庙严故重社稷,重社稷故爱百姓,爱百姓故刑罚中,刑罚中故庶民安,庶民安故财用足,财用足故百志成,百志成故礼俗刑,礼俗刑然后乐。《诗》云:「不显不承,无斁于人斯」,此之谓也。
注释
- 禘 (dì):古代帝王祭祀始祖所自出之帝的大祭,只有天子才能举行。
- 祫 (xiá):古代在太庙中集合远近祖先神主合祭的祭祀。
- 大祖:即太祖,指始封之君或最早的祖先。
- 柴:烧柴祭天的仪式,将牺牲置于柴上焚烧以达天神。
- 社:土地神,或祭祀土地神的场所。
- 豆笾 (biān):古代祭祀用的礼器,豆盛肉食,笾盛果品。
- 逡 (qūn) 奔走:恭敬而匆忙地来回奔走,形容诸侯参与祭祀时的忙碌。
- 追王:追尊为王,给已故的先人追加王号。
- 大王亶父 (dǎn fǔ):即古公亶父,周文王的祖父,被追尊为太王。
- 王季历:即季历,周文王的父亲,被追尊为王季。
- 文王昌:即姬昌,周文王。
- 昭缪 (mù):即昭穆,古代宗庙中神主排列次序,始祖居中,二世、四世等居左为昭,三世、五世等居右为穆,用以区分辈分。
- 人道竭矣:人伦之道在这里达到了完备。竭,尽。
- 南面:面向南而坐,古代天子、诸侯听政的方位,代指治理天下。
- 权度量:度量衡,指称量轻重、长短、容积的标准。
- 文章:指礼乐制度、典章法度。
- 正朔:正指一年的开始,朔指一月的开始,正朔即历法,古代新王朝常改定正朔以示更新。
- 服色:车马、服饰的颜色,各王朝崇尚不同,如夏尚黑、商尚白、周尚赤。
- 徽号:旗帜上的标志,引申为名号、称号。
- 器械:指礼器、兵器等器物。
- 衣服:指不同等级身份的服饰制度。
- 亲亲:亲爱自己的亲属,第一个“亲”为动词。
- 尊尊:尊敬尊长,第一个“尊”为动词。
- 长长:敬重年长的人,第一个“长”为动词。
- 男女有别:男女之间应有区别和界限。
- 同姓从宗:同姓的人依从宗族关系,以宗法团结。
- 异姓主名:异姓的人(如姻亲)通过名分来规定关系。
- 治际会:处理交往、会面的场合。际会,指交往接触。
- 名著:名分明确。著,显明。
- 母道:属于母辈的行列。道,辈分。
- 妇道:属于媳妇辈的行列。
- 四世而缌 (sī):缌,指缌麻,丧服中最轻的一种,服丧三个月。四代以上亲属关系已疏远,丧服为缌麻。
- 五世袒免 (tǎn wèn):袒,露左臂;免,去冠扎发,以麻布缠头。五世亲属丧事,仅袒免以示哀,不穿正式丧服。
- 杀 (shài) 同姓:减轻同姓亲属的丧服。杀,减省。
- 庶姓:与王族不同姓的异姓贵族。
- 戚单:亲戚关系已尽。单,通“殚”,尽。
- 系之以姓:用同姓来维系宗族关系。
- 缀之以食:通过共同参与族内饮食活动来联络感情。
- 服术:丧服制度的原则或方法。
- 从服:本人与死者无直接亲属关系,但因从属关系而服丧。
- 属从:因亲属关系而连带服丧,如子从母服。
- 徒从:非亲属关系但因其他关系而从服,如臣为君。
- 自仁率亲:从仁爱之情出发,依循亲亲之道向上推。率,循。
- 自义率祖:从道义之理出发,依循尊祖之道向下推。
- 庶子:非正妻所生之子。
- 别子:诸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,别立宗族,成为该宗族的始祖。
- 继别为宗:继承别子的成为大宗,即百世不迁之宗。
- 继祢 (mí) 者为小宗:继承父亲(祢)的为小宗,五世则迁。
- 百世不迁之宗:大宗永远不迁移,一直作为宗族的核心。
- 五世则迁之宗:小宗过了五代就迁移,不再作为宗。
- 公子:诸侯的庶子,其宗法情况特殊。
- 绝族无移服:族属关系已断绝,不再有移及旁人的丧服。移,延及。
- 收族:团结、收拢宗族成员。
- 宗庙严:宗庙得到庄严恭敬的对待。严,敬。
- 社稷:土神和谷神,代指国家。
- 礼俗刑:礼俗成为典范。刑,通“型”,法式、典范。
- 《诗》云:引自《诗经·周颂·清庙》。
- 不显不承,无斁 (yì) 于人斯:意为‘多么显赫,多么承顺,人们没有厌倦的。’不,通“丕”,大;显,显耀;承,承继;斁,厌倦。
译文
礼制规定: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祭。天子举行禘祭,祭祀自己的始祖所由出生的天帝,并用自己的始祖配享。诸侯的祭祀可以上及太祖,大夫、士有重大事情,经过国君允许,可以举行祫祭,上及高祖。
牧野之战,是周武王一生中的大事。战争结束后,武王退兵,在牧野设柴祭祭天,向土地神祈祷,在牧野的馆舍内设奠祭告。于是率领天下诸侯,手执豆笾等礼器,恭敬地奔走忙碌;追尊古公亶父为太王、季历为王季、姬昌为文王;这是为了不使地位低的人凌驾于地位尊的人之上。向上理顺祖、父的关系,这是尊崇尊者;向下理顺子孙的关系,这是亲爱亲人;向旁理顺兄弟的关系,聚合族人共同饮食,按昭穆排列次序,用礼义加以区别,人伦之道在这里就完备了。
圣人面南而坐治理天下,首先要做的有五件事,而民众事务还不包括在内。第一是治理亲族,第二是酬报有功之人,第三是举用贤德之人,第四是任用有才能的人,第五是存恤爱护之人。这五件事如果能在天下普遍施行,民众就没有不富足、没有不充裕的了。如果这五件事中有一件出现差错,民众就无法正常生活。圣人面南治理天下,必定从人伦之道开始。
制定度量衡,考订礼乐制度,改定历法,改变车马服饰的颜色,区别旗帜上的徽号,变更礼器兵器,区分不同等级的衣服,这些是可以与民众一起变革的内容。那些不可变革的则是:亲爱亲属,尊敬尊长,敬重年长者,男女有别,这些是不能与民众一起变革的。
同姓的人依从宗族,聚合族人亲属;异姓的人则通过名分来规定关系,处理交往接触。名分明确,男女之间才有区别。丈夫属于父辈行列的,他的妻子都属于母辈行列;丈夫属于子辈行列的,他的妻子都属于媳妇辈行列。如果把弟弟的妻子称为‘妇’,那么难道可以把哥哥的妻子称为‘母’吗?名分是治理人伦的大事,能不慎重吗?四代亲属服缌麻,这是丧服的极限;五代亲属则袒免示哀,这是减省同姓的丧服。到了六代,亲属关系就尽了。那些庶姓从祖先开始就已别立,而亲戚关系在下边已经竭尽,这种情况下可以通婚吗?用同姓来维系而不分别,通过共同饮食来联络而不疏远,即使经过百代也不通婚,这是周代的制度。
丧服制度有六种原则:一是亲亲,二是尊尊,三是依名分,四是根据出嫁或未嫁的情况,五是长幼有序,六是从服。从服又分六种:有因亲属关系而从服的,有因非亲属关系而从服的,有本来应从服但变为无服的,有本来无服但变为有服的,有服从重服而减轻的,有服从轻服而加重的。
从仁爱出发依循亲亲之情,逐级向上推,直到祖先,丧服称为轻;从道义出发依循尊祖之理,顺次向下推,直到父亲,丧服称为重。一轻一重,这是义理如此。
国君有聚合宗族之道,但族人不能以亲戚身份与国君论亲戚关系,这是因为地位不同。
庶子不主持祭祀,这是为了明确宗子。庶子不能为长子服三年丧,因为庶子不继承祖先。别子成为这一宗的始祖,继承别子的就是大宗,继承父亲的就是小宗。有百世不迁移的宗,有五世就迁移的宗。百世不迁的,是别子的后代;以继承别子的人为宗,就是百世不迁的宗。以继承高祖的人为宗,就是五世则迁的宗。尊敬祖先所以敬奉宗子。敬奉宗子,就是尊祖的道理。有只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,有只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的,有没有宗也没有人以他为宗的,公子就是这种情况。公子有宗法之道:公子的国君,为那些做士大夫的庶子,以他们的士大夫的嫡子为宗,这就是公子的宗法之道。族属已断绝,就没有移及的丧服,只有亲近的人才是相连属的。
从仁爱出发依循亲亲之情,逐级向上推,直到祖先;从道义出发依循尊祖之理,顺次向下推,直到父亲。因此,人伦之道就是亲爱亲人。亲爱亲人所以尊敬祖先,尊敬祖先所以敬奉宗子,敬奉宗子所以团结宗族,团结宗族所以宗庙庄严,宗庙庄严所以重视社稷,重视社稷所以爱护百姓,爱护百姓所以刑罚得当,刑罚得当所以民众安定,民众安定所以财用充足,财用充足所以各种愿望都能达成,各种愿望达成所以礼俗成为典范,礼俗成为典范然后天下安乐。《诗经》说:‘多么显赫,多么承顺,人们没有厌倦的。’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解读
本篇《大传》集中阐述了宗法制度的核心原则及其在政治、社会中的展开,是理解周代礼制与儒家伦理思想的关键文本。
首段论祭祀等级:‘不王不禘’确立了天子独享禘祭的特权,将祭祀权与政治等级直接挂钩,体现了‘尊尊’原则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始祖配天,这一神学建构将王权神圣化,使政治统治获得天命与祖德的支撑。诸侯仅及太祖,大夫士需省于君而干祫,显示祭祀的层级限制,是宗法分封制在礼仪上的投影。随后以武王伐纣后举行柴祭、祈社、设奠等仪式为例,说明重大政治事件必以礼告成。追尊三代先王,不仅表达孝思,更是通过‘不以卑临尊’确立周王室的正统谱系。上治祖祢、下治子孙、旁治昆弟,以昭穆序列合族而食,用礼义区别亲疏,将血缘关系纳入严格的宗法秩序,使人道(人伦之道)达到完备。这里‘人道竭矣’意味着宗法礼仪将自然亲情与社会等级完美统一,成为儒家理想的人伦范型。
第二段论圣人之治的五项优先事务:治亲、报功、举贤、使能、存爱。这五者以‘治亲’为首,表明政治秩序根植于家族伦理。报功、举贤、使能则体现了德政与贤能政治的结合,存爱则是对弱势者的关怀。五者得则民无不足,一物纰缪则民莫得其死,强调这五事的整体性与根本性。圣人南面治天下‘必自人道始’,点明人道是政治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基础,这与《大学》修齐治平的思路一脉相承。
第三段区分‘可得与民变革’与‘不可得变革’的内容。权度量、文章、正朔、服色、徽号、器械、衣服等属于制度器用层面,可随时代变革;而亲亲、尊尊、长长、男女有别则是人伦之常道,不可变革。这一区分极为深刻:儒家承认礼制的历史性、可变性,但坚持伦理原则的恒常性。不可变革的正是‘人道’的核心,是文明存续的底线。
第四段专论名分与亲属界限。同姓从宗以合族,异姓主名以治际会,通过称谓明确男女有别,防止家庭关系混乱。对弟妻称‘妇’、嫂称‘母’的辨析,说明名分在维护伦理秩序中的关键作用,所谓‘名者人治之大者也’。接着讨论丧服制度:四世缌、五世袒免、六世亲属竭,体现了亲属关系的自然衰减与礼制的相应调节。庶姓别于上、戚单于下,虽然血缘已远,但‘系之以姓而弗别,缀之以食而弗殊’,百世不通婚,这是周道的独特规定,旨在维护宗族团结与血统纯正,同时避免因血缘过近而乱伦。这一制度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和宗族组织。
第五段系统归纳服术六种(亲亲、尊尊、名、出入、长幼、从服)及从服六种,展示了丧服制度的精密设计。服制不仅表达哀悼,更是社会关系的符号化呈现,通过服制的轻重、有无来标识亲疏、尊卑、长幼、内外,使礼成为‘别异’的工具,同时凝聚宗族。
第六段‘自仁率亲’与‘自义率祖’论述丧服轻重的原理:亲亲之情向上推则恩渐轻,故服轻;尊祖之义向下推则义渐重,故服重。仁主爱,义主敬,二者平衡,反映了儒家情理结构的张力与统一。
第七段‘君有合族之道,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’,揭示政治权力对宗法关系的超越。国君虽可聚合族人,但君臣之分高于血缘之亲,这是政治秩序独立于家族秩序的表现。
第八段详论宗法制度的核心结构:庶子不祭明宗,别子为祖、继别为宗、继祢为小宗,百世不迁与五世则迁。大宗是宗族永恒的统系,小宗则不断分化迁易。这一制度解决了嫡庶继承与宗族繁衍的矛盾,既维护了宗族整体性,又允许分支独立。公子宗道则针对诸侯庶子的特殊情况制定变通规则。绝族无移服则划定了亲属关系的边界。
末段从‘自仁率亲’再次起论,引出人道亲亲的总纲,并推演出一个层层递进的逻辑链条:亲亲→尊祖→敬宗→收族→宗庙严→重社稷→爱百姓→刑罚中→庶民安→财用足→百志成→礼俗刑→乐。这一链条将个人亲情、宗族团结、国家治理、天下太平贯通起来,是儒家内圣外王思想的典型表述。亲亲是起点,乐是终点,礼俗成为典范(刑)则礼乐文明实现。引《诗》‘不显不承,无斁于人斯’,赞颂这种由亲亲推扩而成的礼乐秩序,彰显着祖先的光辉与承继,人民对此永不厌倦,表达了对周文明确立的人道理想的坚定信仰。
整篇文本以宗法为核心,将血缘伦理、政治治理、礼仪制度熔于一炉,构建了一个从个人到天下、从情感原则到制度设计的完整体系,对后世中国社会结构与道德观念影响深远。